养老津贴
斯洛伐克共和国的退休系统由三个独立的支柱组成:
第一支柱——基于向社会保险局缴纳保险费的义务退休保险。
第二支柱——通过退休金管理公司进行退休养老津贴储蓄。
第三支柱——通过退休金管理公司进行的自愿补充性退休津贴储蓄。
在以下情况下,您对养老津贴有要求权:
• 您已达到退休年龄(目前规定的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2岁) 并且
• 您有过至少15年的退休保险。
您可通过向居留地所属的社会保险局分局递交申请书来获得提前退休的认可和津贴的领取。
谨记,您有义务证实决定退休津贴要求权的所有事实。退休津贴金额的高低与您在社会保险局的退休保险年限、个人工资平均点和退休要求权产生时的退休金值有关。也可将在欧盟规定适用国家内的社会保险期限或在与斯洛伐克共和国签有社会保障双边协议国家内的保险期限计入退休保险年限。
在一定条件下,您可以申请提前养老津贴。
在以下条件下,您对此有要求权:
• 您已有至少15年的退休保险并
• 离满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最早为满年60岁)。
提前养老津贴的金额为最低生活标准的1.2倍以上(至2012年7月最低为227.80欧元*)。
自提前养老津贴要求权产生之日起,这一金额随每开始一30天而减少直至达到退休年龄。您可通过向居留地所属的社会保险局分局递交申请书来获得提前退休的认可和津贴的领取,申请书可直接在社会保险局内填写。
谨记,您有义务证实决定退休津贴要求权的所有事实。
资料来源于:国际移民组织网站(www.mic.iom.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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